律师档案
律师统计
加载中...
网站公告
欢迎来到范成孝律师的网站
网站文章
我的好友
暂时没有好友
最近访客
友情链接
网友留言

  • 暂时没有留言

如何确定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分类:从业心得    时间:(2016-04-11 15:26)    点击:408

如何确定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1)按照《民事诉讼法》第33条第3款规定,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我国《继承法》第8条规定: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该文章已同步到:
发表评论
匿名:
验证码:   匿名评论
温馨提示: 范成孝律师提供“工程建筑  公司法务  人身损害  合同纠纷  婚姻家庭  刑事辩护  ”等法律服务。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范成孝律师,范成孝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
您也可以拨打范成孝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13734639840,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范成孝律师网
FABANG LAWYER
法帮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西宁律师 | 西宁律师事务所 | 法律知识 | 法律专题 | 法律法规
范成孝律师主页,您是第27589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