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父母为抚养继子女而支出的费用应否返还? |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16-05-30 12:01) 点击:167 |
继父母为抚养继子女而支出的费用应否返还? 根据我国《收养法》的规定,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生父母适当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但因养父母虐待、遗弃养子女而解除收养关系的除外。也就是说,养父母与养子女的拟制血亲关系解除后,养父母有权要求生父母返还养子女的抚育费。同理,刘先生与多多的继父子关系解除后,在共同生活期间支出的抚养教育费用应由赵女士及其前夫适当给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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